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曹智健报道: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司法厅了解到,省司法厅立足打造过硬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和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针对工作人员荣誉感、归属感、认同感不足的问题,按照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思路,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制发社区矫正胸徽。胸徽设计精美,兼具“司法行政”和“江西”元素,不仅彰显了社区矫正刑事执法属性,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这一微创新举动,得到了省内外广泛好评和基层实务部门的热烈反响。“江西日报”和“江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刊发《江西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配发社区矫正胸徽》后,先后被多个媒体平台转载,短短2天时间内,累计阅读量达到3万+。
回响一:胸徽,突显了执法之力
胸徽的配发,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彰显执法严肃性、提升规范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社区矫正专业张教授认为,通过佩戴胸徽这一小举措,有助于强化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属性的认识,对于树牢执法意识也具有积极作用。抚州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说,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事执行工作,如果没有明显标识,很难突显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在一些工作场合很难辨别谁是工作人员、谁是社区矫正对象。
南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也深有感触的说道,小胸徽,解决了基层执法时无明显标识的大痛点,胸徽虽小,但却是刑事执行理念的一个折射和反映,希望能够有更多这样管用实用的小改革微创新。河北一位网友留言表示,这是真正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性质的省份,点赞。
回响二:胸徽,强化了担当之责
佩戴胸徽,是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具有积极作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王老师认为,佩戴社区矫正胸徽,如警徽、军徽一样,有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萍乡市安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人说道,戴上社区矫正胸徽,拿着社区矫正工作证,工作的自豪感一下子就出来了。
上饶市婺源县中云司法所负责人说,社区矫正胸徽制作精美,拿在手里是责任,佩在胸前是形象,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的分量,戴上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底气更足了。贵州的一位网友也留言表示,这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认可,希望全国推广。
回响三:胸徽,激发了创新之智
在对胸徽的讨论和关注中,不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网友也表达了对统一社区矫正执法服装、加强职业保障、建立专属文化等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的期盼和畅想。铅山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说,社区矫正是刑事执行,目前全国各地的服装、标志和证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期待能够全国统一。不统一,就谈不上队伍专业化。永修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说,社区矫正也应当有自己独有的标识、标志、LOGO,来提高辨识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湖北的一位网友留言:“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应该像警察、军人、律师一样,有专属自己的徽章。广东的一位网友也留言,随着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我们还应该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专属文化体系,不断提高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和归属感。”
基层的呼声和渴望是什么,改革创新的重点就应该是什么。胸徽的制发,是江西在探索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化建设征程上积极迈出的一步。接下来,江西省司法厅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新的起点,持续锚定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目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着力在执法服装、警戒装备、能力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探索,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