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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时评:用好惩治利剑,筑牢反诈防线
2024-11-29 16:34  来源:大江网  作者:李 伟

  电信网络诈骗,人人喊打。近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联合惩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民之所望,也是政之所向。《惩戒办法》出台,折射出打击治理电诈犯罪触角延伸,向社会发出更明确的“严治”信号,释放出源源不断的威慑力。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措施联合发力,必将让电诈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人员“寸步难行”。

  近年来,我国始终对电信网络诈骗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上精准发力,深化联合执法,加强预警拦截,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治理成效有目共睹。

  现实生活中,由于诈骗手法多变、技术对抗升级等原因,相关案件的高发态势依然不容低估,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仅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达2.5万人,同比上升44.1%。鉴于此,在法律惩罚之外,进一步强化对电诈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联合惩戒,有助力形成全方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让诈骗分子感受到切肤之痛。

  作为确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落地落实的重要配套文件,《惩戒办法》呈现出诸多亮点。具体来看,《惩戒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六个方面内容。《惩戒办法》指向更明确,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惩戒期限为2年,明确对不同惩戒对象实施不同种类的惩戒,体现过惩相当。也就是说,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除了将受到法律惩罚,也会受到多方面的联合惩戒,必将切断诈骗分子的“根基”,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值得关注的是,《惩戒办法》设立了申诉渠道,对于发现惩戒认定确有错误的,要及时解除惩戒措施,充分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现实中,不少“帮信罪”人员属于初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案件多、涉及面大,在认定上是否应有更多“治病救人”的考量,一直成为学界、业界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坚持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兼顾法、理、情的平衡,十分有必要,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力回应。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惩戒办法》,源头治理、依法打击、拳拳见肉,让犯罪分子感受到痛,从而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的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全力夺取反诈人民战争新胜利。

  (大江时评特约评论员 李 伟)

  校对:韩雨萱

编辑: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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