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朱珺报道:今年以来,宜春市财政局聚焦虚高单价、虚构合同、虚报冒领六项重点费用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难题,在全省率先探索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新模式,通过创新乡镇银行账户管理方式、探索出台资金监控预警规则、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系列制度、完善问题线索梳理移送机制,持续织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网”。
创新乡镇银行账户管理模式,夯实管理基础
宜春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乡镇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压实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等对乡镇账户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乡镇可开设账户类型和个数,完善乡镇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实行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核准等制度,将审批流程全部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设定禁止向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乡镇账户转账、预警乡镇账户与县级预算单位相互转账等监控细则,防止资金隐匿在其他账户形成“小金库”,进一步扎紧扎实账户信息化监管“笼子”。
探索出台资金监控预警规则,防范支出风险
该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专项工作方案,并选择丰城市、上高县、奉新县、靖安县等四个县市积极开展试点。配合省财政厅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模块,通过设置“共性+个性”系列监控预警规则,对乡镇广告宣传费等六项重点费用支出、违规转账至个人等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全面监控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初步构建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标准规范体系。
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系列制度,补齐短板弱项
宜春市财政局围绕优化乡财县管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六项重点费用审批管理、乡镇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乡镇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跟踪督查、考核评估等方式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财政业务“制度重塑、流程再造、能效提升”,全面助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质效。
完善问题线索梳理移送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宜春市财政局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思路,建立乡镇财政支出风险预警责任处置机制,由财政监督局先行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并定期将有关数据报表、情况分析等线索资料报送至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推动财会监督与审计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实现监督数据有效利用、问题线索相互移送、监督成果多方共享,坚决防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