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周莹报道:9月27日,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决定从10月14日起在观泉路与周江路交叉路口、杨宣公路裴家坊路段2处正式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电子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